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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许多居民住着节能住宅,家里装着热计量表,却不得不仍按房屋面积交采暖费,并没有得到节能省钱的实惠。甚至,有许多开发商因为热费不是分户计量,建房时就不再安装温控装置,使得住节能住宅的居民大冷天还要开窗户降温,节能建筑不再节能。 进展:“用多少热付多少费”条件成熟 2003年,河北启动供热体制改革试点,11个设区市停止了福利用热制度,建立了“谁用热、谁交费”的供热收费制度。到目前,河北省已全部实现了用热的商品化、货币化,全省供热面积达到23098.5万平方米。 据了解,自2003年开始,河北省各市在新建建筑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均设计、安装了分户计量控制装置,并预留了热量表和温控位置,实现了分户控制,部分城市还安装了热计量表。 目前,河北省节能建筑面积为7700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2%。 另外,河北各地还加大了既有建筑节能和热计量改造。各市均对既有建筑供热系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节能改造。有数据表明,既有建筑实行热计量改造并严格实行热计量收费,可以节能20%左右,如果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同步进行,可以节能50%以上。 如今,邢台已完成5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分户控制改造,邯郸累计完成260多万平方米。衡水市完成了95%的一户一阀改造任务。承德、秦皇岛还出台了分户改造收费标准,将改造费用纳入价格管理。这一切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创造了条件。 现状:百姓未能“用多少热付多少费” 然而,据了解,河北省许多地方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无法顺利实施,绝大部分百姓并没有“用多少热付多少费”。其原因在于: 其一,目前,河北除承德、唐山外,其他城市还没有制定供热计量收费政策。 其二,大部分城市供热系统改造通常由供热企业来完成,与建筑节能改造属于不同的实施主体,难以做到改造同步。 其三,大部分城市对既有建筑改造时,没有按照热计量要求进行改造安装,只是实现了分户控制,却无法实现分户计量。 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说,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是有些地方对供热计量改革的认识不够。另外,改造资金本应该由当地政府、供热企业、职工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但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只是由供热企业和个人承担了这笔费用,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热力公司改造的积极性,用户反映也比较强烈。 改革:各市选2~3个小区进行计量试点 据河北省物价局副局长毛宇山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颁布的《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切为做好河北省供热价格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介绍,2007年供热期内,河北各地将选择2~3个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住宅小区,一些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进行分户计量试点,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为大面积推开供热计量收费积累经验。 试点期间,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热用户,原则上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据实收取,多收热费要如数退还给用户。 文/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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