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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对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安排了专项奖励资金,启动阶段预拨奖励资金2100万元,用于补助供热装置安装及能耗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2月19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力争到201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据了解,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的硬任务,由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建设厅、财政厅要求各市、州积极采取措施,建立本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本地区年度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落实资金计划。可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与旧城改造、建筑修缮和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到201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按照建设部要求,我省从2007年启动既有居住建筑分户温控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计划改造350万平方米,根据各市州建筑总量、技术支撑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既有居住建筑分户温控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兰州市127万平方米,对兰州市已达到50%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可只进行分户温控计量改造。据了解,按照省建设厅下达给各市州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分解奖励资金为:兰州市762万元、天水市240万元、定西市120万元、甘南州30万元、陇南市60万元、金昌市60万元、白银市120万元、临夏州72万元、武威市120万元、酒泉市120万元、嘉峪关市60万元、张掖市120万元、庆阳市108万元、平凉市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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